19条硬核措施 山东助力民营企业科技创新
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,提升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决策话语权。近日,省委科技委印发《关于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》,推出19条务实举措,提升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,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,赋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《若干措施》作为省级层面首个专门聚焦民营企业创新的系统性支持政策,突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与勇担时代重任相结合、巩固优势与培育新质生产力相结合、全链路打通与全要素支持相结合,涵盖了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科技创新决策、担纲重大科技任务、加速科技成果转化、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等7个方面内容。
根据《若干措施》,山东将深化民营企业参与科技创新决策,提升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决策话语权、优化民营企业参与技术攻关项目形成机制,增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主动性。建立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制度,积极吸纳民营企业高层次专家加入省科技专家库,在省级规划编制、政策制定中,充分听取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。充分征求民营企业科研攻关需求,强化从企业和产业实践中凝练应用研究任务。支持民营企业参与“揭榜挂帅”核心技术攻关行动,落地项目符合条件的纳入省级企业技术创新项目。鼓励民营链主企业、百强企业等牵头梳理产业链技术难题,形成重大攻关任务,推动上下游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。
支持民营企业担纲重大科技任务,推动民营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硬核力量。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前沿基础研究,鼓励民营企业与省自然科学基金成立联合基金;加大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向民营企业开放力度。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,突破产业“卡脖子”技术难题。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攻关任务。支持民营企业建设重大创新平台,对新升级为国家级且国家没有配套资金要求的创新平台,按规定给予1000万元经费支持。
强化民营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。畅通民营企业创新供需对接机制,高水平建设山东科技大市场,为民营企业提供“找技术、促转化、护产权”一站式服务;鼓励高校院所围绕民营企业需求开展定向研发与联合研发;鼓励民营企业聚焦重点产业链构建专利池。加强民营企业中试孵化能力建设。对获工信部认定的科技型企业孵化器,依据认定层级给予每家最高200万元一次性补助。鼓励民营企业牵头组建概念验证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,对服务突出的省级中试基地,年度最高奖补200万元。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创新创业大赛,最高给予50万元支持。强化民营企业成果应用场景建设,动态发布重点产业场景能力清单、场景机会清单、标杆案例清单“三张清单”。加大政府采购民营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力度。
增强民营企业产业核心竞争能力。促进民营企业技术迭代焕新,支持民营企业实施技改升级项目,对企业技术改造过程中涉及的研发及生产设备等购置费用,符合条件的按照不超过10%的比例给予支持。鼓励民营企业参与“工赋百景”制造业数字化转型“揭榜挂帅”项目,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奖补。鼓励民营企业布局新兴和未来产业,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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